毕业申报9日起网上办理
发布时间: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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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孙梦莹) 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获悉,自考生毕业申报时间为12月9日12时至13日12时。本期毕业申报工作实行网上办理。
申报时,考生进入北京自考首页(zikao.bjeea.cn),凭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和报考密码登录“个人中心”,在“业务办理”中选择“2018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报”进行申报。
考生完成网上申报后,由系统自动进行初审。通过系统初审的考生不需要再到区考办现场初审。未能通过系统自动初审的考生,按照网上申报凭单的要求,带齐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初审。除毕业申报凭单外,每份材料均需原件、复印件。其中复印件需考生签字。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初审的,若无身份证信息升位、无补录成绩等情况,可由他人代办。代办中出现的问题由考生自己承担。
初审通过的考生即进入复审流程。复审无需考生参与。复审结果2019年1月10日左右发布。申报系统中设置了“申报状态”一览页面。考生可在“申报状态”栏关注审核状态。
考试院自考办有关负责人介绍,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前置学历(含本科结业)都要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查验(或认证)后提交。未提交有效前置学历信息的,视为不具备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申报条件。根据相关规定,毕业证书要在学历注册成功后方可颁发。因前置学历信息不完整导致注册不成功的考生,其毕业证书缓发。考生要到前置学历颁发地提供相应材料补齐信息,至学历注册通过后方可获得证书。如最终无法注册成功,则取消毕业资格。
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不得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照片等基本信息。一代身份证件号未自然升位的考生,可在毕业申报时在系统中进行升位,即15位升为18位(出生年度前加‘19’,末位加校验位),并在毕业初审时凭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区自考办进行审核。不属于身份证自然升位的考生,均不予变更基本信息。
申报过程中,对计算机系统未能提取到成绩的课程,考生要根据成绩单如实补录成绩和考试时间,并在现场初审时提交成绩单。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办毕业手续的,当期不予补办,可参加下一期的申办。毕业时间亦随下期。
市自考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毕业申报期间考生可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咨询。“网上留言反馈”和“微信答疑”两个网络咨询渠道均有专人负责,为考生提供及时有效的回复。业务高峰期咨询电话经常长时间占线。现场咨询也会有长时间排队现象。建议考生优先选择网络咨询渠道,有疑难问题再进行电话或现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