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孙梦莹) 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毕业申报时间为12月9日12时至13日12时。本期毕业申报工作实行网上办理,网址为北京自考首页(zikao.bjeea.cn),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和报考密码登录“个人中心”,在“业务办理”中选择“2017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报”进行申报。
考生在网上申报完成后,由系统自动初审。审核通过的考生不需要再到区自考办现场初审。未能通过系统自动审核的考生要按网上申报凭单的要求,带齐材料到现场提交毕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其中,对计算机系统未能提取到成绩的课程,考生要根据成绩单如实补录成绩和考试时间,并在现场初审时提交成绩单。初审通过后,考生网上缴费,时间为12月9日12时至15日12时。考生申报毕业要缴纳审定费用10元/人次。
考生无需参与复审,结果将在2018年1月10日左右发布。申报系统中设置了“申报状态”一览页面。考生可在“申报状态”栏关注审核状态。
考试院自考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其前置学历(含本科结业)都要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验(或认证)后提交。未提交有效前置学历信息的,不具备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申报条件。
毕业证书要在学历注册成功后颁发。因前置学历信息不完整导致注册不成功的考生,其毕业证书缓发。考生要到前置学历颁发地提供相应材料补齐信息,至学历注册通过后方可颁发证书。如最终无法注册成功,则取消毕业资格。
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考生不能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照片等基本信息。一代身份证件号未自然升位的考生可在毕业申报时在系统中进行升位,即15位升为18位(出生年份前加‘19’,末位加校验位),并在毕业初审时凭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区自考办进行审核。不属于身份证自然升位的考生不能变更基本信息。
本次自学考试毕业申报专业的课程及替代关系按公布计划执行,对于年龄超过50周岁(含)的考生,可适当放宽旧课程使用时限。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办毕业手续,当期不予补办,可参加下一期的申办,毕业时间亦随下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