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孙梦莹) 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获悉,2017年上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1574人成功申请学士学位证书,其中5所院校主考专业申请学士学位的自考毕业生10月18日起可领取学位证书。
申请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主考专业学士学位的考生到北京教育考试院(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一层业务大厅领取学位证书,具体领取时间为10月18日至20日9时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30分。
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相关负责人提醒,考生领取学位证时要携带身份证、学位申报凭单(或本科毕业证书),代领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被代领者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往届各专业未领者可随此次领取。
考生通过北京自考获得学士学位,要取得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还要达到毕业论文、外语成绩等相应要求。申请中国人民大学主考专业学位证书的考生,所有课程成绩要达到65分(实践环节考核成绩、2005年底以前加考课成绩除外)。成绩未达到65分的考生可重新参加考试,但毕业后重考的时间不能超过2年学位申报期限。用外语等级证书免考外语课程的考生不能申请学位。除人大外,其他主考学校的考生课程成绩达到及格要求,通过专业考试计划中外语课程的考试,或按规定成功办理外语课程免考,即可申请学位。
部分学校对主考专业学位申请有时间限制。除人大要在2年申报期内申请外,北邮要求在毕业1年内申请,传媒大学要在毕业后的4次申报机会内完成申报,逾期无法申请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