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孙梦莹) 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获悉,影视表演艺术专业(专科)等3专业已停止新生注册。为使部分不能按时毕业的自考生继续学习、考试,北京自考出台了影视表演艺术专业(专科)等5个专业部分课程互认替代办法。
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影视表演艺术专业(专科)、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专科)与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专科)部分课程互认替代,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与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独立本科段)部分课程互认替代,自2017年6月开始执行。
影视表演艺术专业(专科)4门课程和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专科)8门课程分别可与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专科)的部分课程互认替代。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的任意2门专业方向课程可替代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独立本科段)的任意2门必考专业课程,其余不重复的专业方向课程可1门对1门顶替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独立本科段)的选考课程。这些顶替选考课程的专业方向课程包括影视数字设计基础、影视色彩设计、数字影视平面制作、化妆设计原理与技巧、计算机辅助设计(Photoshop)。不考英语的考生不得申请学位。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独立本科段)必考课程的任意2门专业课程可替代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的任意一个专业方向中的2门专业课程;其余不重复的必考专业课程可顶替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中的英语替代课程。不考英语的考生不得申请学位。
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以上3个影视专业的考生,可按照以上课程顶替办法,选择按影视专业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计划学习、考试,符合相应规定的毕业要求均可毕业。2019年7月前,考生可按照上述5个专业中符合毕业条件的任意一个专业申请毕业,但已经考试合格的课程成绩在申请毕业时不能重复使用。2019年7月起,不再办理影视3个专业的毕业申请。考生可以申请广播电视编导相应专业毕业。
◆ 相关链接
一、影视表演艺术专业(专科)与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专科)互认替代关系如下:
二、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专科)与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专科)互认替代关系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