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毕业正申报

发布时间:2016-12-12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孙梦莹) 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获悉,2016年下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正在进行,12日12时结束。

  本次自学考试毕业申报专业的课程及替代关系按公布计划执行。对于年龄超过50周岁(含)的考生,适当放宽旧课程使用时限。毕业申报在网上办理,时间为12月8日12时至12日12时。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和报考密码登录北京自考首页(zikao.bjeea.cn),进入“个人中心”,在“业务办理”中选择“2016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办理申报。

  考生申报完成后,系统自动初审。通过初审的考生无需再到区自考办现场初审。未通过系统自动初审的考生,要按照网上申报凭单的要求,现场提交毕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过程中,对计算机系统未能提取到成绩的课程,考生要根据成绩单如实补录成绩和考试时间,并在现场初审时提交成绩单。

  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部分考生会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初审。若考生出现无身份证信息升位、无补录成绩等情况,可允许他人代办,代办中出现的问题由考生自己承担。

  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考生不能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照片等基本信息。一代身份证件号未自然升位的考生,毕业初审时可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区进行自然升位。不属于身份证自然升位的考生,不能变更基本信息。

  初审通过后,考生可网上缴纳审定费用(每人次10元),缴费截至16日12时。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前置学历(含本科结业)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验。查询不到结果的,要通过学信网做学历认证。前置学历在网上提交,方式为在毕业申报系统中自行上传“在学信网或考试院网站上的学历查询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图片,并将前置学历信息自行录入毕业申报系统,以供查验。如发现个人信息与前置学历个人信息不符,考生要到区自考办初审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前置学历无法在学信网验证的(包括不能提供有效的学历查询结果报告、学历认证报告,或经学历认证后不予通过的),均视为不具备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申报条件,毕业审定无法通过。

  考试院自考办相关负责人提醒,学历认证时间长短不一。需做认证的考生要抓紧时间提前进行,以免延误毕业。若因学历认证时间长而无法在申报期间上传学历报告图片,考生可先在系统中上传本人前置学历毕业证书的图片,待获得学历认证报告后,再将报告复印件交至考试院一层大厅咨询处,提交时间不晚于12月22日。毕业审定结束后,考试院自考办统一将当期准毕业生的信息上传到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办理学历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颁发毕业证书。因前置学历信息不完整导致注册不成功的考生,毕业证书缓发。考生要到前置学历颁发地提供相应材料补齐信息,待学历注册通过后方可颁发证书。如最终无法注册成功,则取消毕业资格。

  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办毕业手续的,当期不能补办,可参加下一期申办,毕业时间亦随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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