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自考165名考生违规受罚
发布时间:201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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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孙梦莹) 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今天通过本报公布《2016年4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考生名单》。165名考生在4月自考中违规。
名单中,28人考试违纪,违纪科目考试成绩无效;137人作弊,取消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与2015年10月自考相比,2016年4月自考违规人数略有下降。违规考生名单中刊登了考生准考证号、考试时间、课程名称、违规类别和违规处理结果。
自考办相关负责人提醒,名单中的考生要到考试所在区自学考试办公室领取违规处理决定书。如不服处理决定,可依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等行为均属违纪。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卷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等行为均属作弊。该次考试是我国《刑法修正案(九)》施行以来的第一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考办相关负责人提醒,考生要了解相应法规,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