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3月7日可补办准考证

发布时间:2016-03-07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孙梦莹) 近日有考生向本报咨询:“我的自考准考证丢了,已经报考缴费。如何补办自考准考证?”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了解到,本月7日,需要补办准考证、更正注册信息的考生可到区自考办办理相关手续。

  自学考试准考证(IC卡)是考生参加自学考试报名、考试及办理各种有关手续的凭证。准考证一旦遗失或毁坏,考生要在新生现场确认期间持身份证到原现场确认区县(注册考区)或本期考试报考区自考办申请补办。本期补办时间为3月7日8:30至11:30、13:30至16:30。

  考试院自考办有关负责人提醒考生,参加自学考试和办理各项手续都要使用准考证。考生要长期保存,认真保管,防止遗失、涂改和损坏。准考证丢失要及时补办。如果考前丢失准考证,考生要凭身份证件向本期参加考试的区自考办申请签发临时准考证。临时准考证只用于参加当期考试。考生还要在下次新生照相期间补办正式准考证。自考毕业生李晗介绍,准考证每年两次考试时会频繁使用。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妨将准考证收纳在家中固定位置,不要随身携带,以免遗失。

  若考生注册时使用的是一代身份证,更换新身份证后也要在3月7日到区自考办申请变更。考生要注意,一旦申请办理毕业手续,不可再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照片等基本信息。

  补办的准考证与当期注册的新生准考证同时发放。3月7日补办准考证的考生可于4月1日8:30至11:30、13:30至16:30,到补办时的区自考办领取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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