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带手机上考场

发布时间:2015-11-16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 非学历证书考试今起开考。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相关负责人提醒,参加考试时,考生不要把手机带入考场。

  在往期考试中,曾有自考生把手机关机装在兜里,在考试时手机闹铃突然响起,被监考人员发现。尽管这名考生主观上并没想作弊,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把手机带进考场没有放在指定位置的行为已经构成考试违规。

  在以往发现的违规案例中,类似的无意违规行为占据一定比例。常见情况就是考生将手机带在身上参加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信工具,如用手机收发短信等,将会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受到处罚。

  除手机外,涂改液、胶带、修正带等考生平时使用的涂改工具,以及U盘和复习资料等物品也不得带入考场。考试前,考生要注意将这些物品放入书包,并存入指定位置。考生也不能在考场内自行传递文具、用品。考试院自考办有关老师提醒考生,参加考试时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贵重物品尽量存放在有拉锁的包中。离开考场前,考生还要注意检查书包、衣物、身份证、准考证是否都已带好。

(孙梦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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