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及教育机构办学评估结果公布 66校评估合格
发布时间:201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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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安京京) 记者从市教委获悉,2013年民办高校及其他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办学状况评估及年度检查结果日前公布,其中66所学校达到评估和年检合格标准。
参加此次评估及年检的民办高校及其他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共84所,包括10所民办普通高校、5所独立学院及69所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最终,66所学校达到评估和年检合格标准,12所学校基本合格,3所学校暂缓通过,3所学校不合格。
评估和年检结论为合格的学校,可在2013至2014学年招生。基本合格的学校要在一年内限期整改,积极转型,整改期间可招收非全日制学生,控制全日制学生规模。评估和年检暂缓通过的学校要暂停招生,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及转型方案,限期整改;若在整改期限内达到合格要求,可恢复招生。评估和年检不合格的学校,停止2013至2014学年秋季招生;办学许可证已到期的,停止办理延期手续。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那些坚持内涵发展、规范办学、特色明显的学校,将加大扶持力度。评估及年检结果与市财政发展促进资金项目的评选挂钩,对在评估中发现的办学规范、有特色、有发展潜力的学校,在发展促进资金上将予以重点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