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鸿雁

发布时间:2014-08-06 期号:

编辑老师:

  您好!我是天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法专业的专科毕业生,准备在北京接考法律专业本科。在经济法专业专科,我已考过“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和“国际经济法概论”等课程,若在天津接考法律专业本科,这些课程是可以免考的。北京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的考试计划中,也设置了以上3门课程。请问:我在北京参加法律专业本科考试也可以免考吗?

  谢谢!

考生:王彦明

 

王彦明:

  您好!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在《关于2006年开始执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对北京自学考试各专业相同课程的使用问题作了新的规定:“凡现行执行期中的自考课程无论在哪个专业,只要是同一门课程(名称相同、代码相同、学分相同)即可在自学考试各专业、各层次中通用”。这一规定也同样适用于外省市自考考籍档案转往北京的考生,以及外省市自考毕业生来京接考本科专业的考生。

  据此,如您能确认上述几门课程的学分和代码与北京自考法律专业本科该课程相同,则可重复使用,但要在北京注册报名取得自考准考证后办理专接本和上述相同课程的免考手续。

编 者

关于本站|征订办法|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北京教育考试院 京ICP备19056224号-2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56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邮编:100083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