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带在身上就算作弊

发布时间:2012-10-24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徐 晗) 在上周的考试中,仍然出现考生误带手机进考场参加考试的情况。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有关老师提醒,携带手机参加考试将会按作弊处理,在本周考试时,考生千万不要把手机带进考场。

  据了解,根据今年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行为,将被判定为作弊,作弊考生当次各科成绩无效。虽然在带手机参加考试的考生当中,未必都存在主观作弊的意图,但只要手机带在身上,其行为就已构成作弊。

  有些考生因为不重视考规,总以为手机放在兜里,只要不拿出来就不会被发现,但这样的行为本身就为自己埋下了隐患。以前就有考生把手机关机装在兜里,但关机后闹铃仍然可以正常启动,在考试时手机闹铃突然响起;还有的考生在答题时手机从兜里掉落,被监考人员发现。

  考试院自考办负责人介绍,在以往发现的违规案例中,类似的无意违规行为占据一定比例,最常见的情况就是考生将手机带在身上参加考试。有些考生是因为不了解相关考试规定;有些考生是因为疏忽大意,考前忘了把手机随书包放在指定位置。考试规定是为给所有考生创造公平的考试环境,考生不能因自己没有主观作弊意图,就不重视考规,违反考试纪律,那样必将得到相应的处罚。

  除手机外,涂改液、胶带、修正带等考生平时使用的涂改工具及U盘和复习资料等物品,也都属于不得带入考场的物品。这些物品由于平时经常使用,考生在考试前一定要注意将其放入书包里,并存入指定位置,千万不要在无意间将其随身带入考场。

  考试院自考办有关老师提醒,考生参加考试时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书包外面,以防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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