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成绩不满意可申请重写

发布时间:2012-09-05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徐 晗) 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获悉,自今年9月1日起,本科未毕业的考生如果对毕业论文成绩不满意,可以申请补做,直到成绩达到学位申请要求。

  按照北京自考原规定,考生申请学位,毕业论文成绩要达到优或良且一次通过。以往考生一旦毕业论文只获得“合格”成绩,将只能申请本科毕业,不能获得学士学位,每年都会有少数考生因此错失学位。新政策的出台取消了学位申请时“毕业论文须一次通过”这一限制条件。考生如果论文成绩只达到合格,可以申请补做论文。论文补做成绩达到优或良,且符合《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以及主考校相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即可申请学位。

  考试院自考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新政策的实施是满足考生要求,为想要申请学位的考生创造更为宽松的条件。考生要注意的是,论文补做均以当次论文申报条件为准,且一旦本科毕业就不允许再补做论文,因此考生要在毕业前申请补做论文。

关于本站|征订办法|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北京教育考试院 京ICP备19056224号-2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56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邮编:100083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