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鸿雁

发布时间:2012-03-21 期号:

编辑老师:

  您好!我于2010年取得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现已接考同专业的本科。请问:我曾在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专科考过“经济法概论”(课程代码:00043)、“市场营销学”(课程代码:00058),现从网上查询到我所接考的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关于新旧课程替代中显示“经济法概论”(课程代码:00244)可以替代“管理学原理”课程,“市场营销学”(课程代码:00058)可以替代“金融理论与实务”课程。那么,是否意味着我不用再考“管理学原理”和“金融理论与实务”课程?

  谢谢!

考生:邱芃

 

邱芃:

  您好!依照北京市自学考试的相关规定,凡现行执行期中的自考课程合格成绩无论在哪个专业、专科,还是本科,只要是同一门课(名称相同、代码相同、学分相同)即可在自学考试各专业、各层次中通用。因为您在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专科考过的“市场营销学”和该专业本科段上一执行期的“市场营销学”课程名称、学分和代码均相同,所以其合格成绩可以在本科段二次使用,且可根据新旧课程衔接关系替代现执行期的“金融理论与实务”课程。但是您在专科段考过的“经济法概论”和本科段上一执行期的“经济法概论”二者并非同一门课,虽然名称相同,但课程代码不同,不属于相同课程,因此不能再次使用,还须参加“管理学原理”课程的考试。

编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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