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后证件别落考场
发布时间:20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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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任卫军) 1月自考正在全市13个区县进行。以往考后,考生忘记带走证件现象屡见不鲜。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相关负责人提醒,考后别将证件落在考场。
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相关老师介绍,以往每次考试结束后,总有监考老师从考场拾到考生遗忘的准考证或身份证。为不影响考生参加考试,区县自考办工作人员都会主动在下一场考试前找到考生,有些丢失证件的考生不知如何解决,就放弃了考试。这样不仅影响了考生后面的考试,也给区县自考办工作带来了麻烦。
这位老师提醒考生,离场前将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文具收好,清点齐全后再离场。如考生不慎将准考证遗失,可先向所报考区县自考办咨询。确定准考证丢失后,可及时到区县自考办申请补办临时准考证,持临时准考证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