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六禁令”营造阳光公平高考

发布时间:2010-06-07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安 坤)  为营造2010年高考“阳光、公平”的招生录取环境,教育部日前出台了“三严”措施,规范六项特殊类型招生,明确高校招生录取“六条禁令”。
  “三严”包括严格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考生加分资格审查、严厉惩处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明确公开公示主体、职责、内容及工作要求,申请高考加分的考生须公示无问题方可享受加分照顾。对在高校招生考试中资格作假、考场舞弊的考生,“何时查实何时处理”,并对其实行“三取消”:考前发现取消考试资格、考后发现取消录取资格、上大学后发现取消学籍,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记录。规范省级优秀学生保送、体育类招生、艺术类招生、小语种专业单独招生、民族考生身份审查、境外学生招生等六项特殊类型招生。
  “六条禁令”包括:严禁指名录取考生,严禁体制外违规录取考生,严禁超范围擅自发放录取通知书,严禁通过虚假宣传吸引考生入学,严禁向考生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严禁招收所谓“军校委培或自费生”。
  教育部还公布了2010年高考违规举报电话:010-66096242;教育部考试中心电话:010-8252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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