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考试院原副院长 周子寿
发展自学考试出路在改革
进入新世纪,普通高校扩招,大大减少了自考生生源;高等教育形式多样化,分流了部分生源;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扩大了高职、高专的录取比例;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总数这几年有所减少。总之,参加自学考试的人数越来越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发展遇到了严峻的挑战。
综观当前形势,实际上是挑战与机遇并存。在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新时期,如果固守原来学科性的学历考试模式不变,自学考试必然进入死胡同。今后自学考试的发展,出路在改革。
转变观念
所谓转变观念,就是要转变30年来自学考试以学科型、单一学历考试为主的观念,转变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建设学习型社会需要的认识上来,主动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不断改革,不断创新,以改革推动发展,以改革提高质量,以改革增强活力。根据社会需求,自学考试要改革考试内容,改变考试方式,建立不同的质量标准体系。质量第一的原则仍要坚持,但是不同层次、不同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应该有不同的质量标准。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讲的:“教育成效不应只看学生是否能准确填写标准答案,更要看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看他们是否掌握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关键能力,看他们是否具备了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我们应该以这样的标准来评价自考生的学习质量,来指导自学考试的改革。
准确定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历来以学科型的学历考试为主。在新时期,学历考试还是应该保留的,坚持以普通高校相同学科、相同层次的标准为参照,以满足中职、中专,高职、高专毕业生等继续提高学历的要求,但学历考试不应该是唯一的,应该以大视野教育思想观念,根据社会不同的需求,适应建设学习型社会各类人多样化学习的要求,为想要学习的人提供学习的机会和合适的方式,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修建一条畅通的路。
深化改革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指出: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号令已经发出,改革时机已到,我们要抓住这难得的机遇,深化自学考试的改革,使专业设置、考试计划、考试内容、考试方式适应学习型社会的建设要求,成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部分。
比如,专业设置和考试计划的改革,可否按文科类、理科类、经济类、社会类等大专业设置?每个专业除少数必修课程外,设置大量的选修课程,包括各类专业技能课程、能力课程、公共服务类课程等,采取学分银行的模式,考试通过一门,记一门学分,累计学分达到一定标准,就可以毕业。不同课程可以采用不同考试、考核方式,可以笔试,也可以采取面试、口头考试、实践考核、技能考核等方式。考试组织者可以是考试机构,也可以是行业考试机构、社会助学院校等。
考试评价
我们还要建立更加科学的自学考试评价机制,用胡锦涛总书记检查教育成效的“四看”标准,来改革和建设自考生的评价体系和评价制度。从专业设置、考试内容、试题标准、考试实施、考场纪律到试题评阅等各个环节,都应该进行认真及时的评价,使自学考试更加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考试不仅要检查考生的学习水平,也要起到诊断作用,使考生通过考试,了解自己的学习状况,指导自己的学习方向。培养考生不但具有必要的科学文化知识,而且具有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具有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成为社会需要和用人单位欢迎的人才。(三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