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 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2020年至2022年,将培养培训各类康养服务人员500万人次以上,其中养老护理员200万人次以上。同时,将在全国建成10个以上国家级(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并开展康养服务人员职业技能评价。
为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促进康养服务技能人才培养和劳动者就业创业,人社部、民政部、财政部、商务部、全国妇联近日共同印发文件,组织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
“康养计划”指出,针对当前康养服务从业人员数量不足、职业技能水平不高等实际问题,“康养计划”提出坚持培训先行、人人持证,大规模、高质量开展康养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健全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工作体系,加快培养数量充足、素质优良、技能高超、服务优质的康养服务技能人才。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康养计划”将充分利用现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实训基地,在全国建成10个以上国家级(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加强职业标准、培训师资和教材建设,不断提升康养培训基础能力。
紧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强康养服务新职业和相关职业技能标准开发,做好康养服务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畅通从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到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的职业发展通道,拓宽职业发展空间。对经评价认定合格的,纳入证书查询系统和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推进评价认定信息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共享,为康养服务人员培训、使用和监管提供数据支撑。要严格证书管理,加强评价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评价质量和效果,防止乱发证和以次充好等不良现象。
大力开展康养服务人员职业技能竞赛,按有关规定对获奖选手予以奖励,并晋升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组织开展面向贫困劳动力的职业技能竞赛,将有关康养服务类职业(工种)作为竞赛项目,引导和带动更多贫困劳动力从事康养相关职业。推动世界技能大赛健康和社会照护等项目的竞赛标准转化为职业教育培训标准和课程,促进人才培养与国际接轨,提高培养质量和水平。
“康养计划”强调,要健全康养服务人员培训体系,建立康养服务人员培训制度,全面提升康养服务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健全康养服务培训标准体系,大力培育康养服务企业和培训机构。要促进康养服务人员职业发展,开展康养服务人员职业技能评价,广泛组织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加大培训补贴政策落实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