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竞赛技术规则》,对大赛的组织实施作出详细规定。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分世赛选拔项目和国赛精选项目,共86个。
根据竞赛技术规则,世赛选拔项目设63个(含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9个新增项目),比赛作为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国赛精选项目设23个。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世赛选拔项目参赛选手应为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信息网络布线、制造团队挑战赛、机电一体化、飞机维修、网络安全、云计算、水处理技术、光电技术、工业4.0、建筑信息建模、工业设计技术、机器人系统集成等12个项目参赛选手为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国大陆公民;国赛精选项目参赛选手应为年满16周岁、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中国大陆公民。所有参赛选手应思想品德优秀、身心健康,具备相应职业(专业)扎实的基本功和技能水平,有较强学习领悟能力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及应变能力。
根据竞赛试题及评判标准,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不单独进行理论考试,相关内容融入实际操作中。各项目遵循公平、公正原则,采取以下方式之一确定并公布试题:可提前公布试题的项目,由裁判长根据工作对接情况,组织编制本项目竞赛试题;须对试题或评判标准保密的项目,要提前公布竞赛技术方向、竞赛流程及样题。赛前接触保密试题等文件的涉密人员,要为签署《竞赛行为规范承诺书》的人员。
世赛选拔项目评判方式分为测量(依据客观数据评判)和评价(依据主观判断评判)。裁判长根据本项目特点和竞赛工作实际,参照世赛竞赛规则相关要求制定评判标准。国赛精选项目评判方式及标准,可借鉴世赛选拔项目评判方法,按照本项目竞赛所依据的职业技能标准或竞赛标准,由裁判长具体组织确定并在技术文件中明确并公布。为避免出现竞赛中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可采取加试、按模块权重优先等方式确定选手排名顺序。具体处理方式要在各项目技术工作文件竞赛细则中确定并公布。
对各竞赛项目获得前3名的选手,相应颁发金、银、铜牌,选手排名原则上不并列。对前3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对其他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证书。设金牌、奖牌和团体总分排名榜,行业部门参赛队不参加排名。对各竞赛项目前5名获奖选手(团队双人赛项前3名、三人赛项前2名),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优胜奖以上选手可直接晋升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一级)。
世赛选拔项目中,单人项目前10名、团队项目前5名选手入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各项目适龄备选选手和集训最终排名3至5名(团队项目为第3名)适龄选手可直接入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如选择参加世赛选拔项目比赛(占各参赛队报名名额),则以比赛成绩作为入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