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6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19-05-20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 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为了规范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工作,《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明确,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是全国统一的专利代理师执业准入资格考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为闭卷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考试包括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专利代理实务三个科目。在三年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的,经审核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施行之前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继续有效。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2008年8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47号发布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48号发布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和2008年9月26日第49号发布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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