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将举办 优秀者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
发布时间:2019-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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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 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即将举办,国家级一、二类大赛优秀者将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大赛以“新时代、新技能、新梦想”为主题,着眼于技能人才培养和选拔,创新竞赛形式,丰富竞赛内容,提高竞赛质量,完善竞赛制度,推广竞赛成果,为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企业发展、备战和筹办世界技能大赛提供坚实基础并营造良好氛围。
大赛将组织开展国家级一类大赛8项,包括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新增项目全国选拔赛、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全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全国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全国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技能大赛、“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
国家级一类大赛中,对各职业(工种)个人决赛获前5名(双人赛项决赛获前3名、三人赛项决赛获前2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经人社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颁发奖章、奖牌和证书,并由相应职业资格实施机构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对各职业(工种)个人决赛获第6至20名(双人赛项决赛获第4至15名、三人赛项决赛获第3至10名)的选手,由相应职业资格实施机构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
此外,大赛还包括依托行业部门组织开展国家级二类竞赛52项,以及各地区、各行业部门结合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企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根据“三区三州”等深贫地区产业发展情况,人社部还将适时组织开展“三区三州”职业技能竞赛。
在国家级二类竞赛中,对各职业(工种)个人决赛获前3名(双人赛项决赛获前2名、三人赛项决赛获第1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经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颁发奖章、奖牌和证书,并由相应职业资格实施机构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对各职业(工种)个人决赛获第4至15名的选手(双人赛项决赛获第3至10名、三人赛项决赛获第2至5名)的选手,由相应职业资格实施机构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及在2018年国家级一类大赛获得前5名、国家级二类竞赛获得前3名且为职工身份的人员,不能以选手身份参赛。未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职业(工种),不晋升职业资格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