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24日25日二次发放
发布时间:2019-04-15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 记者从北京市司法局获悉,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已于3月29日结束。因故未领取证书的考生可于4月24日、25日领取。
北京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因故未能按时领取证书的考生可于4月24日至25日到通州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中午不休息)领取。考生要自行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不能代领。曾取得B、C类证书的,先交回原证书后再领取A类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