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证书3月10日前补发
发布时间:201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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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于3月起开始受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补发(更换)。对于国家已经取消的职业资格考试,从2018年起,不再受理相应的证书补发申请。
补办(更换)证书范围为: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中,由北京市人社局核发2016年及以前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对于国家已经取消的职业资格考试,从2018年起,不再受理相应的证书补发申请。2017年及以后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补办(更换)另行通知。
申请时间分两个时段,3月10日前以及6月1日至10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考生可到市人事考试中心一层办事大厅申请。遗失补发证书需本人办理,并提交申请表、登报声明作废的报纸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证件照等材料。更换证书需本人办理,需提交更换证书原件。
证书补发(更换)领取时间原则上为提交申请后,下一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日至10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