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格现场审核29日结束
发布时间: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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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 记者从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获悉,北京地区法律职业资格现场审核已启动。12月29日前,考生要携带相关材料按照预约时间参加现场审核。
12月29日前,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的考生要按预约日期,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2层A区审核。届时,考生要提交身份证件原件、毕业证书原件,以及司法行政机关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身份证件为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身份证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不到自己的学历学位信息的,要同时提交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
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提醒,申请人更改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的,要出具公安机关证明、证件管理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审核要由申请人本人前往现场办理。出国(境)留学未归的申请人,网上完成申请后可委托直系亲属代为办理。受托人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要提交与申请人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授权委托书、申请人护照(照片页、签证页)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