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师考试5科改为4科 今年两种形式并行

发布时间:2017-07-05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 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正在报名。记者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获悉,此次考试起,考试科目由原来的5科调整为4科。原5个科目考试形式继续保留1年,此次考试两种形式并行。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培训总监赵金娥介绍,自2017年起, 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科目由原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建筑工程评估5科,调整为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相关知识、资产评估实务(一)、资产评估实务(二)4科。为保证考试科目调整平稳过渡,原5个科目考试形式继续保留1年。

  首次报名考生及未取得任意一个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非首次报名考生,均参加新科目考试。自2018年起,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全部按新的4科进行。

  2012年至2016年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此次可从两种情况选择其一进行报考。考生可选择按照原来5个考试科目要求,参加剩余科目的考试,若考试结束后仍未全科通过,则有效成绩对应转换至新科目。考生也可选择参加新科目考试,有效成绩按对应关系转换至新科目。

  本次考试时间为11月4日、5日。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考试系统支持8种输入法:微软、全拼、智能ABC、谷歌、搜狗、王码、极品、万能五笔。

  中评协根据《2017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编写了4个新科目和5个原科目考试辅导教材。除资产评估相关知识满分为150分外,其他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在连续4年内,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并合格的,可取得证书;免试人员参加3个科目考试,在连续3年内取得应试科目合格成绩,可取得证书。原科目有效成绩调整为新科目后,有效成绩从2017年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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