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格现场审核材料简化
发布时间:2017-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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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 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北京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网上申请即将开始。记者从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获悉,法律资格现场审核时,考生携带身份证和毕业证即可,不需要提交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
考生要在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要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在内地就学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自行选择内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资格事宜。
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考生要在7月20日(13:30—17:00)、21日(9:00—11:30,13:30—17:00)、24日(9:00—11:30)到市政务服务中心2层A区现场审核。届时,考生不需要提交照片、成绩单和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只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即可。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的,要提交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出国(境)留学的申请人,可委托直系亲属代为办理。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要提交授权委托书、申请人护照(照片页、签证页)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未在网上填写申请信息或逾期申请的,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