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增设珠宝评估专业

发布时间:2017-06-05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日前发布修订的《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记者从人社部获悉,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将增设珠宝评估专业。

  据悉,国家设立资产评估师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制度,面向全社会提供资产评估师能力水平评价服务,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实行考试的评价方式。

  根据新修订的暂行规定,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增设珠宝评估专业,其资格名称为资产评估师(珠宝)。资产评估师(含珠宝评估专业)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公民,可参加此项资格考试。

  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设《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相关知识》《资产评估实务(一)》和《资产评估实务(二)》4个科目,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资产评估师(珠宝)职业资格考试设《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珠宝鉴定与评估》《珠宝评估实务》4个科目。其中《资产评估基础》和《资产评估相关知识》2个科目纳入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统一考试。《珠宝鉴定与评估》和《珠宝评估实务》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原则上每两年举行一次。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中、高等学校或高考定点学校。考试日期原则上在每年的第三季度。

  资产评估师(含珠宝评估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4年内,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并合格的,可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保证资产评估师考试科目名称调整的平稳过渡,在2017年以前,已按原考试实施办法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可按照以下两种情况报考:2017年度继续按原考试科目要求参加剩余科目的考试,考试结束后仍未取得证书的,有效成绩按照对应关系转换至新的科目,并按照4年为一个滚动周期的办法管理;2017年度申请参加新科目考试,有效成绩按照对应关系转换至新的科目,并按照4年为一个滚动周期的办法管理。自2018年起,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均按照新的科目和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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