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面试现场确认24日结束

发布时间:2017-04-24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 上半年教师资格国考面试5月20日开始。记者从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获悉,面试报名现场确认4月24日结束。

  现场确认在北京教育学院本部进行,分为北京市普通高校在校生、户籍在本市的考生和人事档案关系在本市的考生三类。

  本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原件,或出具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承诺书。

  户籍在本市的考生确认时要携带户口簿原件(本市集体户口的考生要提供本人户籍证明原件及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承诺书。

  人事档案关系在本市的考生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有存档权限的,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工作单位在本市公办学校的,由学校出具证明原件(无存档权限的单位,由本市存放人事档案机构出具档案存放证明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承诺书。

  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有关负责人提醒,现场确认时,身份证遗失的,可提供临时身份证或社保卡、驾照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已去办理尚未取得身份证的,可提供临时身份证办理回执资料。民办普通高校毕业的考生要提供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党校学历和军队院校学历的(除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第三、第四军医大学和解放军艺术学院外)要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审核通过后,考生要网上缴费,4月25日15时缴费截止。未经现场审核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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