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 符合体检标准方可报名
发布时间:2017-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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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面试5月20日至21日举行。记者从北京市教委获悉,面试报名4月18日开始,除户籍和笔试成绩要求外,考生还要符合体检标准。
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本市,且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各科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2年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此外,考生还要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相关的学历要求。
在京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其中大专在校学生要在毕业的学年度方可报考,即三年制大专在三年级报考,两年制大专在二年级报考。
4月18日8时至21日16时,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报名,选择北京考区、面试类别、面试科目等,完成其他信息录入。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关闭,逾期不能再报考。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有关负责人提醒,2017年上半年之前笔试合格的考生,面试报名前要重新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2017年上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要在4月19日至24日期间到北京教育学院本部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纳考试费。缴费4月25日15时结束。未经现场审核确认、未按时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6月20日起,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面试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