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证21日起发放

发布时间:2017-03-20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 记者从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获悉,2016年法律职业资格证3月21日起发放。

  3月21日至24日9:00至11:30、13:30至16:30(24日上午半天),考生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2层A区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考生要提前登录市司法考试管理平台(http://sfks.bjsf.gov.cn),点击滚动通知字幕查询证书编号、预约领证时间,并按时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只能考生本人自行领取,不能代领。

  曾取得B、C类证书的考生,要先交回原证书后再领取A类证书。因故未能按时领取的,可在工作日内到北京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对外服务窗口领取。

  军队系统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军队相关管理部门通知发放。港、澳、台申请人的资格证书颁发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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