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格20日现场审核
发布时间:2016-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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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已于12月5日结束。记者从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获悉,12月20日起,申请人要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未按时申请者将视为放弃申请法律职业资格。
本次申请实行网上填报信息、现场提交材料审核的方式。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事宜另行通知。
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考生要携带相关材料,按预约日期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参加现场审核,时间为12月20日下午至28日上午(周六日不办公),9:00—12:00、13:30—17:00。
现场审核要求携带身份证件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不到学历学位信息的,要同时提交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要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
市司法考试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提醒,更改身份证件等重要信息的,要出具公安机关或证件管理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现场审核由本人现场办理。出国(境)留学未归的申请人,网上完成申请后可委托直系亲属代为办理。受托人要带齐相关材料。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请法律职业资格,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