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正在申请
发布时间:2016-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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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 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及分数线日前公布,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在12月5日前,登录司法部网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12月5日24时前,考生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完成网上申请后,考生要在12月16日至30日期间,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考生完成网上申请后,要在12月16日至30日,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证书申请。具体时间司法部另行公告。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考生要现场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件原件,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要提供户口簿原件;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证书的要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与本人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