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小学教师首评正高级 新标准师德为先

发布时间:2016-09-18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在第32个教师节期间,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17万中小学教师首次评定正高级职称。新的评价标准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

  市教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奕介绍,今年已经正式启动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等17万教师都可以参评正高级职称,民办校、编外教师等也首次被纳入参评范围。今年,本市将评出68名正高级中小学教师。

  根据市人社局安排,此次评审已于5月中旬启动,预计10月底完成。从2016年度起,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相关要求不作为申报必备条件,作为教师职务评聘的参考要素。

  中小学教师职称等级将统一设置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和员级,对应的职称名称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另外,此次改革还调整了职称申报条件和评价标准,将民办教师、编外教师纳入评价范围,并在评聘环节严格执行职称结构比例管理和岗位设置方案。

  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细则》,本次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后,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要包括并强化听课、说课以及答辩环节。在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强调师德为先,对违反《教育法》、《教师法》及相关规定中师德内容表述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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