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 记者从北京市财政局获悉,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10月29日开始,网上报名8月16日开始。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审核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考生可登录北京财政网站会计业务板块报名。考生要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网上提交后由区财政局对照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方可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的考生可自行在报名系统打印报名回执。
本次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16日9时至25日17时,审核确认时间为8月16日9时至26日17时,网上缴费时间为8月16日9时至27日17时。
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用双休日加工作日连续考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从10月29日开始至全部考生考完为止。考试期间如遇特殊情况,考试时间顺延。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打印的时间为准。
本次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取无纸化考试方式,考试试卷由无纸化考试系统随机生成,每个考试科目1小时,中间不休息,连续完成3个科目考试。各考试科目总分100分,60分及格。考试完成后当时显示成绩。考生的电子试卷保存1年。考生一次性通过3个科目考试,全部考试成绩合格,可到各区指定地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北京市财政局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人员提醒,已完成网报但未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网上缴费确认后,报名信息不能修改,且不再办理退考手续。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设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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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且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均可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能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能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能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能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