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引入“互联网+证书管理”

发布时间:2016-06-27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 记者从教育部考试中心获悉,为缩短考生获取《中小学教师考试合格证明》时间,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决定,不再下发纸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引入“互联网+证书管理”模式。

  自2015年下半年批次起,教育部考试中心不再打印、补办、下发纸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改由考生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考生在查询合格证明时,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两项信息即可,“准考证号”信息可以不用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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