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题增加考试内容 完善部分学科知识点 增删法律法规目录 司法考试大纲有三变

发布时间:2016-05-30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 记者从司法部获悉,司法部编写修订的《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近日出版发行。与2015年相比,今年的大纲有三个变化:主观题增加考试内容、完善部分学科知识点、对法律法规目录进行相应增删。

  据悉,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考试、录取等政策继续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执行。大纲修订遵循《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精神。今年的大纲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等学科的考核知识点,对试卷题型及考核要求作了调整完善,着重考查考生运用宪法法律知识、法学理论和法治思维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提高法律职业人才选拔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与2015年相比,今年的大纲主要有以下变化:一是明确在主观题试卷中增加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科目的考查内容。二是根据法律法规制定修订情况、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实践和法学理论研究成果,对刑法、民法等相关学科知识点进行调整完善。三是根据2016年3月底前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对大纲附录法律法规目录进行相应增删,新增《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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