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大赛3月1日起报名 新增48个赛项

发布时间:2016-02-29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许 卉) 记者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本市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3月1日启动报名,新增48个赛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届职业技能大赛作为本市市级一类竞赛,是最高层次的全市性职业技能赛事,共有88个竞赛项目。赛事结合首都功能定位调整,重点筛选了多个技术含量高、难度大的竞赛项目,如数控车工、数控铣工、薄膜晶体管阵列制造工等。本次大赛首次列入电梯检验员、建(构)筑消防员、药物检验工、游泳救生员等一批事关首都公共安全的职业(工种),对应职业的行业主管部门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体育局也首次成为大赛组委会成员单位。另外,结合疏解非首都功能需要,大赛删减了炼钢、印刷等部分高消耗、重污染项目,但也保留了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维修电工、电焊工、中式烹调师、美发师等传统竞赛项目。

  本次大赛报名4月30日结束。各企事业或机关单位的职工,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的教师、学生,私营企业、个体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残疾人等适龄人员,只要具有竞赛项目的技能,均可报名。比赛时间将从6月持续到10月底。

  大赛报名分为取证竞赛项目和非取证竞赛项目。其中,取证的48个竞赛项目可通过网上报名,个体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可按照参赛项目自行报名,其余人员由所在单位或院校统一组织报名。报名时,参赛人员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bjrbj.gov.cn),在电子表格中填写报名信息。已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还要按要求录入证书相关信息。

  非取证竞赛项目报名工作由各竞赛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登录项目主管部门的竞赛平台报名;也可以联系相应竞赛项目主管部门,按要求报名。

  本次大赛各竞赛项目以初赛、复赛、决赛三个竞赛级别依次组织,层层选拔,层层推进。各级竞赛均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进行比赛,其中理论知识比赛成绩占总成绩30%,技能操作比赛成绩占总成绩70%。选手按总成绩排名、晋级。

  参加有国家职业标准竞赛项目获得优异名次的选手,且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竞赛成绩均合格者,将核发相应职业(工种)相应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同时,各竞赛项目决赛第一名的选手,将授予“北京市技术能手”称号;各企业对这些选手可根据其日常表现和贡献,给予工资晋级奖励;同等条件下,还将优先推荐“首都劳动奖章”评选,优先推荐“北京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其中女选手优先推荐“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评选,35岁及以下的选手优先推荐“北京市青年岗位能手”评选。决赛冠军的指导教练还将获得专门颁发的“传承奖”。

  大赛不单独设立学生组和残疾人组竞赛项目。所有竞赛项目,只要具备该技能的学生、残疾人都可报名参赛。市残联主办的竞赛项目也将首次面向健全选手。决赛阶段,入围的学生将会与在职职工同台竞技,入围的残疾选手也会与健全选手同台竞技,实现技能素质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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