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格申请16日起现场审核

发布时间:2015-12-07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 法律职业资格网上申请昨天结束。记者从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获悉,12月16日起,考生要到司法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考生,将视为放弃。

  12月16日至18日,21日至24日(24日上午半天),9时至12时,13时30分至17时,考生要在预约时间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2层A区(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完成现场审核。

  参加审核时,考生要携带身份证件原件(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不到自己学历学位信息的考生,要同时提交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要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

  司法考试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提醒,申请人要本人前往现场办理。出国(境)留学未归的申请人,网上完成申请后可委托直系亲属代为办理。受托人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要提交与申请人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授权委托书、申请人护照(照片页、签证页)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请,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申请人更改身份证件等重要信息,要出具公安机关或证件管理部门证明函。户籍在放宽报名条件地方,成绩达到相应放宽合格分数线的,要到户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

  高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事宜,可关注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网站后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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