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制度改革 新税务师考试在传承中创新

发布时间:2015-11-16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记者 蔡文玲

  11月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有关专家表示,新税务师考试内容、难度不变,但放宽报考条件,不再实行执业准入制,是对注册税务师制度传承基础上的创新,能够激发注税行业发展,对考生来说也是利好。

 

行业准入制改为水平评价类

  不实行执业准入、不与从业挂钩、不实行注册管理,这对于行业内的人来说是个喜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相关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44号)规定:“调整为水平评价类的职业资格不再实行执业准入控制,不得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与从事相关职业强制挂钩;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再实行注册管理。”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执业准则委员会副主任郭洪荣表示,人社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研究制定了《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由于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不再实行注册管理,因此注册税务师更名为税务师。新的税务师考试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首都济经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丁芸表示,取消注册税务师的准入类职业资格,取消的是政府部门的行政许可行为,并不是取消这一职业资格,更不是对整个注税行业的否定,而是顺应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拓宽就业创业门槛,营造人才发展环境,激发注税行业市场创业主体的积极性,为注税行业发展创造新的契机。

 

报考条件放宽使更多人受惠

  原注册税务师考试要求考生大学毕业后有6年工作经验才可报名。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没有可能。而改革后最大的受益者就是大学生,也让更多想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得到机会。

  郭洪荣介绍,改革后实施的税务师资格考试,放宽了报考条件。对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取消了工作年限,可以在毕业当年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其他学科的本科毕业生,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报考年限从满4年减为满1年。

  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专科毕业生,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报考年限从满6年减为2年;其他学科的专科毕业生,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报考年限从满6年减为满3年。

  注册税务师原有证书效力不变。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仍然是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并且属于中级职称,不用换发新证。

 

考试内容水平维持不变

  郭洪荣介绍,税务师考试与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相比维持“三不变”。一是考试科目不变。考试科目仍为5科,分别为:《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实务》(原《税务代理实务》)、《涉税相关法律》(原《税收相关法律》)和《财务与会计》。二是考试内容不变。虽然有部分科目的名称有变,但考试内容仍与原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相同。三是考试难度不变。

  2013年以后注册税务师考生成绩有效。根据《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考试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5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5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截至2015年,在原制度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在2013年及其以后年度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其各科合格成绩今年仍然有效,并按照5年为一个周期的要求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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