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北京市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正在网上申请。记者从北京教育学院获悉,网上报名为预报名,报名信息以现场确认提供的真实证明材料为准。考生要带齐相关材料按时进行现场确认。
本次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采取申请人网上填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现场受理确认材料的方式进行。
11月16日16时前,考生可登录北京市教师资格网填报个人信息。在此期间,申请人可上网修改个人信息,16时后网站关闭不能再填报或修改个人信息。同一申请人一年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2015年春季已经取得教师资格(含异地)的人员本次无法申请认定。
今年秋季按申请资格种类分别安排确认材料时间。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11月21日至23日在北京教育学院本部进行确认。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11月22日至24日在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县认定机构进行确认。
考生要携带学历证书、身份证件、普通话证书、体检证明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及网上填报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等材料参加现场确认。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有效期为半年。2015年5月1日之前的体检结果在本次认定时无效,申请人要重新体检。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持全市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才能申请。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在北京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合格证明中标明的考试类别与其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一致,则无需再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参加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均合格的,要参加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所申报的资格种类和申请任教学科应与申请人报考笔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所考学科一致。笔试合格成绩有效期2年。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考生可关注北京市教师资格网通知。
北京教育学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下半年纳入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国考)后的面试及认定时间的安排,考生要及时关注北京市教师资格网的相关通知。根据相关规定,已经报名参加“北京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不再适用“过渡办法”,不能参加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能力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