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职业资格证书下半年启用 旧版证书明年9月1日不再核发
发布时间:201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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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 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从今年下半年起,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使用新版证书。2016年9月1日,旧版证书不再核发,已发的旧版证书仍然有效。
为适应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改革工作需要,人社部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进行了改版,2015年下半年启用新版证书。新版证书沿用旧版证书的基本样式、颜色,将普通版和统考版合二为一,取消文化程度、发证日期、复核记录等内容。
新版职业资格证书由人社部统一印制,证书的填写、编码、验印等继续按原规定执行。实行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其证书在发证机关(印)处套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印)处由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用印。
旧版职业资格证书自明年9月1日不再办理和核发。此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发的旧版职业资格证书仍然有效。
为加强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管理,人社部将对现有的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系统升级,增加打印管理模块,实现对职业资格证书印制、发放、打印和统计的全流程管理。人社部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快消化库存旧版职业资格证书,全面应用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系统,强化证书管理,杜绝非正常损耗和使用不明来源的证书,切实维护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