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补考10月18日进行

发布时间:2015-09-14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北京市教师资格考试改革正在进行。参加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一门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下半年补考。补考10月18日进行。

  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之前,参加市教委组织的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幼儿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幼儿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持有其中一门合格成绩证书的人员(自2016年起毕业的本科和专科毕业生除外)可参加此次补考。

  补考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交费的方式进行。9月22日9时至24日15时,考生可登录http://www.bjtcc.org.cn报名。

  申请认定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考生,要在9月26日至28日到北京教育学院本部确认缴费。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考试的考生,要在9月27日至28日到北京市幼教师资培训中心现场确认缴费。

  北京教育学院有关负责人提醒,过渡对象范围内的考生只能选择报名参加“改革后的考试(国考)”或“补考”中的一种。在网上成功报名“改革后的考试(国考)”的人员不能再报名参加“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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