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流程不变

发布时间:2015-09-14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记者从北京教育学院获悉,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11月9日起网上填报信息。关于北京市2015年下半年纳入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国考)后的面试及认定时间的安排,考生要关注北京市教师资格网的相关通知。

  2015年秋季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等资格采取申请人网上填报、现场受理确认材料的方式进行。

  网上填报时间为11月9日至16日,网址为北京市教师资格网(http://www.bjtcc.org.cn)。

  受理确认材料时间按申请资格种类分别安排。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在北京教育学院本部进行确认受理,时间为11月21日至23日。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在区县认定机构进行确认受理,时间为11月22日至24日。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及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间,考生可关注北京市教师资格网。

  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提醒,网上填报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要用A4纸自行打印(正反面打印或双面复印)一式两份,同时下载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要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网上填报的信息要准确真实,如与现场确认提交材料不符,将不能受理。11月16日16时前,申请人可上网修改个人信息;16时后,网站关闭,不能再填报或修改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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