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个省市试点教师资格改革
发布时间:2015-08-05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 记者从教育部获悉,在浙江、湖北等15个省(区、市)试点基础上,将新增13个省(区、市)为教师资格改革试点省份。今年秋季起,北京将启动教师资格制度改革试点。
按照教育部计划,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改革试点范围。新增的13个省为试点省份中,北京、江西、河南、湖南、甘肃、青海、宁夏等7个省(区、市)在今年秋季启动改革试点,天津、辽宁、黑龙江、广东、重庆、云南等6个省(区、市)在2016年春季启动改革试点。新增试点省份原则上选择1至2个地级市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
根据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通知要求,各试点省(区、市)根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改革的准备,研究出台本省(区、市)试点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