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教师资格统考 单科笔试合格者可补考一次
发布时间:201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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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 本报近日陆续接到考生关于教师资格统考和笔试补考的咨询。记者采访市教委相关负责人后获悉,今年9月起,本市将参加教师资格统考,对改革前已获得一科合格成绩的考生给予一次补考(自2016年起毕业的本科和专科毕业生除外)。
改革之前,参加市教委组织的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幼儿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幼儿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持有其中一门及以上课程合格成绩证书的人员(自2016年起毕业的本科和专科毕业生除外)可以参加补考。
持有两门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证书,未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或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环节未通过者,在2015年下半年仍可按照改革前的认定办法申请认定。
持有一门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证书者,在2015年下半年将给予另一门课程一次补考机会,补考的形式同改革之前。补考通过后,在2015年下半年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认定办法同改革之前。
补考只在2015年下半年有效。自2016年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考试和认定均按照教育部的改革要求执行。自2016年起毕业的本科和专科毕业生均要参加改革后的教师资格考试。
有机会补考的考生可以选择参加过渡考试,也可以选择参加改革后的考试与认定办法。选择参加改革后的考试与认定办法的人员,不能再参加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