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格证4月14日至15日补领
发布时间:201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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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 2014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日前结束。记者从北京市司法局获悉,4月14日、15日,考生可补领资格证书。
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提醒,领取证书前,考生要登录http://sfks.bjsf.gov.cn查询领取单号,持领取单号和身份证原件领取。按照司法部要求,证书要本人领取,不能代领。曾取得B、C类证书且本次又取得A类证书的,要用B、C类证书换取A类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