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明年改统考

发布时间:2014-10-21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 记者日前从北京市教委获悉,本市将于2015年下半年启动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2015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师范生也要通过全国统考才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改革后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实行全国统考,由教育部制定考试科目、考试标准和各科考试大纲。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都要参加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

  申请人要在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持毕业证书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第二种类的教师资格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启动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能报名参加考试;被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笔试一般在每年3月、11月各举行一次,面试一般在每年5月、12月各举行一次。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布统一考试标准、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时间。市教委、北京教育考试院和北京教育学院将适时公布考试时间及相关要求。

  国家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市教委确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笔试和面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考生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改革之前,部分人员已经参加了市教委组织的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幼儿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幼儿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并已获得其中一门及以上课程的合格成绩证书。根据实际情况,这部分人员将采用过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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