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师新规本月起施行

发布时间:2014-08-13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记者日前从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获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对《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新规本月1日正式施行。新规实施后,拥有测绘师资格的人才更加抢手。

  《规定》和《标准》首次将注册测绘师与测绘资质管理挂钩,要求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海洋测绘、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专业甲级资质要配备5名注册测绘师,乙级测绘资质要配备2名注册测绘师;地图制图、不动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航空摄影、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要配备2名注册测绘师,乙级测绘资质要配备1名注册测绘师。

  同时设定了甲、乙级3年,丙、丁级5年的考核过渡期。今后将加大挂钩的力度,增加注册测绘师在甲、乙级测绘资质的人数,并且在5到10年内,实现注册测绘师与丙、丁级测绘资质挂钩。

《规定》和《标准》还将职业资格证书与测绘资质管理挂钩,明确获得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技师职业资格的从业人员可计入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未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其他测绘从业人员,要通过测绘地理信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随着职业资格证书与测绘资质管理的挂钩,将扩大测绘地理信息职业技能鉴定的领域,引导更多从业人员走技能人才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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