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16日起报名 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本科生可报考

发布时间:2014-06-16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 记者日前从北京市司法局获悉,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将于6月16日开始,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者可以报考,其中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报考。

  北京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要同时符合以下三个要件:经普通高校全国统考本科批次录取、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学生、2015年应届毕业。

  北京市实行全程网络报名,不进行报名现场确认。考生上网填报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网报时间为6月16日0时至7月5日24时。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或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网站(http://sfks.bjsf.gov.cn)报名及缴费。

网上报名确有困难的,可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电子照片、考试费,于6月30日至7月4日的工作时间内,到北京市司法局一楼东大厅司法考试窗口,由工作人员现场办理。

本市实行就近选择考点组。考点分组情况及选择办法于7月17日在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网站公布。考生可于7月20日至22日登录网站自行选择一个考点组,但不能选择组内的具体考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的,系统将为其随机分配考点。

  该负责人表示,考生上传的照片将作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因此要提供符合规定格式的电子证件照片。

  本次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20日、21日。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

  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考试成绩合格的,在2015年7月31日前,持本次考试成绩通知单和毕业证书,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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