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备齐六类材料

发布时间:2014-04-16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 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正网报。记者日前从北京教育学院获悉,完成网报的考生要备齐六类材料,按时进行现场审核。

  一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二是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三是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要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生毕业证明。四是体检证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有效期为半年。2013年11月1日之前的体检结果在本次认定时无效。五是普通话证书。考生要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六是身份证和照片。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在北京教育学院本部进行确认受理,时间为5月7日至10日。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在区县认定机构进行确认受理,时间为5月11日至14日。

 

关于本站|征订办法|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北京教育考试院 京ICP备19056224号-2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56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邮编:100083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