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14日起网报
发布时间:201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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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 2014年春季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将于本月14日开始。记者日前从北京教育学院获悉,此次认定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按申请资格种类阶梯式安排受理确认材料时间。
4月14日13时至25日16时,考生可登录北京市教师资格网填报信息。网上填报的信息如与现场确认时提交的材料不符,不能通过审核。网上填报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要用A4纸自行打印(正反面打印或双面复印)一式两份,同时下载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要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4月25日16时前,申请人可上网修改个人信息,16时后网站关闭,不能再填报或修改个人信息。
本次申请按资格种类分别安排受理确认材料时间。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按本人所在高校人事部门的安排进行。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5月7日至10日在北京教育学院本部确认受理。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5月11日至14日到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县认定机构现场确认受理、提交材料。
受理补办、换发教师资格证书及开具相关证明时间,与现场受理确认材料时间相同。对教学能力测试的具体时间,考生可关注北京市教师资格网,及时打印准考证,按要求参加测试。